8月30日下午,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100多名来自A级旅游景区、高星级酒店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由此拉开了丽江旅游行业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的序幕。

据悉,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行业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旅游者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旅游行业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文要求开展旅游行业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文件的通知》要求,丽江市文旅局着手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旨在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的认识和专业知识,通过宣传、培训、演练、隐患排查等方式,带动和促进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从业人员和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培训会上,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就丽江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提出了要求:一是借助景区设置的电子屏幕、景区交通车车载视频、饭店公共区域视频播放设施等播放消防安全相关视频资料,景区语音播报系统向游客播放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在景区游客集中区域,林区入口等重点区域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标志和警示牌;三是在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酒店大堂、客房等区域放置消防安全提示卡等宣传资料;四是要指定专人,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演练,完善消防队伍建设工作;五是景区管理部门及经营单位要加大对景区范围内居民、旅游商品经营户等的监督管理,加大入户防火宣传工作,特别是对部分崇尚“火文化”的少数民族要加强引导,从火源管理、明火使用、节庆活动安全等方面入手,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融入日常生活中;六是各企业认真收集整理相关活动资料,做好台账。

培训会上,丽江市消防支队宣教中心负责人结合丽江旅游行业实际和一些实际案例,从消防法律责任解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介绍、火灾应急处置措施、火场自救逃生技能等4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另据了解,在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的同时,丽江市文旅局还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文旅局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旅游景区及管理部门、星级饭店(四星及以上)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旅游客运公司要积极履行防火宣传义务。